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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29 日
發文字號:南市教課(二)字第 1020659802 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五(0659802A00_ATTCH1.pdf 、 0659802A00_ATTCH2.pdf)
主旨:有關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寒暑假上班時間請假獲准後,再到校進行寒暑假課輔活動而支領之鐘點費,得否視為具加班費性質免徵所得稅一案,再次說明,請 查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