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內容區

永信國小

:::
:::

主內容區域

公告 訪客 - 人事室 | 2013-12-22 | 點閱數: 480

主旨:政府機關(構)改制行政法人後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之權
益保障,除均依原適用之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辦理外,對於
不能依原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辦理者,應依「政府機關
(構)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」
規定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

  • 102E01221805.pdf
    1) 102E01221805.pdf

頁尾區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