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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政府機關(構)改制行政法人後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之權
益保障,除均依原適用之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辦理外,對於
不能依原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辦理者,應依「政府機關
(構)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」
規定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