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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阿猴媽祖文教基金會
112 年阿猴媽祖盃第九屆書法比賽辦法
一、主旨:本會為弘揚中華文化,提倡固有倫理道德,提升書法研習風氣,人文藝術素養及書香社會,特舉辦本項比赛。
二、指導單位:屏東市公所、屏東市民代表會
三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阿猴媽祖文教基金會
四、承辦單位:屏東市慈鳳宫
五、參加資格:凡設籍於南部五縣市(雲林、嘉義、台南、高雄、屏東),對書法藝術有興趣者。均可依其組別報名參賽。
六、 比賽組別:1 、國小中年級組 (三~四年級)
2 、國小高年級組 (五~六年級)
3 、國中組
4 、高中組
5 、大專組 (含五專四年級以上)
七、比賽方式:分初賽及決賽二階段。
八、初賽辦法: 採徵件式,每人以一組一件為限。
1 、書寫內容:以聖賢格言嘉句及先賢詩詞為範圍 ,自由選句。
2 、紙張規格:(1)國小、國中組以四開宣纸 ( 35x70 公分 ) 直式書寫。
(2)高中組以上以對開宣紙 (35X135 公分) 直式書寫 。
作品字體不拘,須加落款,不用裱褙 ,作品背後右下角須浮貼送件表。
3 、收件日期:自即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31 日止 (以郵戳為憑)
4 、收件地址:屏東市中山路 39 號 08-7322967 慈鳳宫書法比賽專案組收 ( 請註明書法比赛作品)
5 、錄取名額: 每組擇優錄取 15 名進入決賽。
(初賽錄取者除在 川 1 月 17 日於慈鳳宮官網公告外 ,另專函通知參加決賽。初賽、決賽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)
九、決賽辦法:採現場書寫比賽方式。
1 、決賽日期: 112 年 12 月 3 日 (星期日) (上午 7:45~~8:15 報到)
2 、決賽時間:當日上午 8:30~9:40 ,計 70 分鐘。
3 、決賽地點:屏東市中山路 39 號一慈鳳宮行政大樓。
4 、決賽題目:主辦單位當場發給。
5 、決賽紙張:由主辦單位提供。其餘書寫工具參賽者自備。
(詳細辦法請見附檔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