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入
一、申請資料請於 104 年 9 月 15 日前提送學生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。
二、申請作業及表單,請至「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」─「局處專業」─「民族事務委員會」─「申辦業務」─「原住民事務科」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