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內容
永信國小
:::
本站功能選單
維修通報
場地預約
線上填報
線上書籍
新校網
登入
登入
使用 臺南市 OpenID 快速登入
重取設定
:::
主內容區域
本站消息
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「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」,並自106年11月10日生效,請據以辦理。
公告
訪客
-
會計室
| 2017-11-27 | 點閱數: 345
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「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執行原則」,並自 106 年 11 月 10 日生效,請據以辦理。
下載: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.odt
1) 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.odt
頁尾區域